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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爱情是场暴动

  我,王大帅,出生在河北南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,一个鸟都懒得拉屎的地方。

  在我最初的记忆里,好像漫山遍野长满了高粱,密密麻麻郁郁葱葱,给无数的年轻人创造了钻高粱地的机会。

  当然,这里也有我的初恋,那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,班里有个小女孩儿,长得很美,经常对我眉来眼去,说话娇滴滴的,嘴巴跟抹了蜜一样。

  终于在一个下着纷纷细雨的下午,她手拉手把我拽进了高粱地,然后递给我一根棒棒糖,不好意思的说道:大帅哥,今天下午值日的时候,你能不能帮我扫地?

  那就是我的初恋,至今那女儿的脸庞还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。

  后来越长越大,她就嫁人了,嫁给了一个什么长的公子,我就没有见过她。

  但是,爱情的种子却在我的心里由此滋生,而且茁壮成长,越长越茂盛。

  爱情是什么?爱情不是请客吃饭,不是做文章,不是绘画绣花,不能那样雅致,那样从容不迫,那样温良恭让,爱情是场暴动,是一个雄性占据另一个雌性的行动!

  所以,20多年前,当我那该死的老爸将妈妈压倒在高粱地的时候,10个月以后,我就降生了。

  当然,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成婚,那个野男人看到妈妈的肚子大了,吓得跑了,跑到那里去了却不知道,杳无音信。

  就这样,妈妈在街坊邻居的白眼和鄙视下生下了我。

  在我的记忆里好像家里很穷,十多年的时间妈妈都是愁眉不展。

  为了给妈妈报仇,我安慰她说:娘,你别难过,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找到他,把他扯成八瓣。

  妈妈却抬手拍了我一巴掌,骂道:胡说八道,你爹他是个好人,儿子打父亲是要遭雷劈的。

  妈妈的话语至今令我感到奇怪,那个野男人有什么好?她竟然挂念了他十几年。

  有时候她一遍又一遍的自言自语,喋喋不休重复着他们当初的甜言蜜语,不知疲倦。

  在我十六岁初中毕业那年,她终于忍受不住煎熬,在无奈的痛苦和思念中郁郁而终,那个该死的野男人到最后也没有回来看她一眼。

  我虽然长得帅,可现在不是帅就有饭吃,帅管个屁用?早晚让卒给吃了。

  现在的帅哥不值钱,大街上一抓一大把,跟南方的泥石流一样,都他娘的泛滥成灾了。

  有一次,一个漂亮妹妹在大街上喊了一句:帅哥,出来!

 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,噌噌噌蹦出三百多号人,更令我气愤的是,有两只野狗竟然也夹着尾巴冲了上去,从此我再也不敢自称帅哥了。

  这个像“小强”一样的名字,对真正的帅哥来说,那简直是一种侮辱。 

  我离开工地,独自走在城市的街道上,心里很坦然,并没有因为丢掉工作而后悔。

  也没有对“月黑头”过分的窝火,本来嘛,自己的老婆无缘无故被人给睡了,对谁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,不动刀子就算是客气的了。

  也怪我自己手贱,为啥不好好睡觉,摸人家老婆干啥?许花朵摸我的时候为啥不反抗?

  不过话又说回来,许花朵的手感不错,温宿绵软,跟抱着棉花包一样,舒服极了。

  弹性很好,里面一定是个不错的饮料工厂,能生产纯天然绿色的奶茶,而且不含防腐剂,没有三氯氰胺,是最理想最天然的纯绿色食品。

  可惜呀,昨天晚上喝的太多了,迷迷瞪瞪,没有尝出来是啥滋味。

   

  到哪里去呢?实在不知道,这个城市对我很陌生。

  回家吧,不行,家里什么也没有,三间平房又老又旧,跟我姥爷脸上的皱纹差不多。

  房顶上长满了荒草,就这样灰头土脸回去,街坊邻居会笑话,总要混出个人样,衣锦还乡才行啊?

   

  兜里还有五百块钱,不如……住店,或者找个妹子潇洒一下。

  哥们现在正年轻,正是渴望勃发的时候,俗话说的好,坐牢三年,母猪也会变貂蝉,打工虽然不是坐牢,也跟坐牢差不多。

  啥也别说了,今天有酒今天醉,管他明天喝冷水。

   

  于是我走进前面的一家旅馆,是很便宜的那种,一晚上三十块钱,谁让咱现在穷呢?

  你还别说,这几年别的没学会,就学会俭省节约了,抽烟头儿,喝茶根儿,躺在被窝玩小吉儿,是我打工三年学会的本事。

   

  店老板娘很客气的接待了我,还不错,挺干净,地方比较宽大。

  老板娘三十多岁,一看就是那种商场上的弄潮儿,临走的时候使劲捏我屁股一下,悄悄问:大兄弟,天冷,要不要加褥子?

  我想了想说,加吧,多加褥子不要钱吧?她嘿嘿一笑说,不要。

   

  走出门没多久,我就开始脱衣服准备洗澡,刚刚洗了一半,就听到一阵嘟嘟的敲门声。

  还以为是老板娘送褥子来了,于是就说,放床上吧,我一会儿就睡觉,然后接着洗。

  等我洗澡完毕,围上一条毛巾出来的时候,竟然发现床头上坐着一个女的,长相标致,前凸后翘,是我喜欢的类型。

  身段不错,前面鼓鼓的,比起昨天晚上的许花朵有过之而无不及,估计有38罩杯。看到我进来了抬起头就是一阵嘻嘻的笑。

   

  我感到奇怪,问道:你是送褥子的吗?她点点头说:我就是褥子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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